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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100问第34问 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吗?
发布时间: 2023-12-19 来源:白马关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案例:张三在外务工,与同村的李四恋爱,为讨李四欢喜,将自己在农村的房屋装修后赠与李四的兄弟,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张三与李四分手,张三回村,因无房居住,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宅基地建房。村民委员会碍于情面同意了,但报镇政府审核却没有通过,张三未取得宅基地。

评析:村民张三将住房赠与他人,放弃了自己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张三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责任编辑:白马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