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身份参保:我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职工,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1月1日之前,灵活就业人员未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只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费率为缴费基数的9%,参加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缴费基数的9.5%)。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关系应与职工基本医保关系保持一致,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
责任编辑:区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