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2.备案表:《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相应的证明资料:
(1)异地安置退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居住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备注:
1.因外伤在异地就医的需要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2.备案表和个人承诺书在医保服务大厅、德阳医保服务站、镇 (街道) 、村 (社区) 领取。
3.网上办理备案不需要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生效后,原则上6个月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效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责任编辑:区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