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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6年四川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公告

索  引  号:510626-2026-000016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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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2 来源:德阳智慧商务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611日起,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6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6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12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符合上述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消费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报废更新补贴申请;通过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暂未上线,具体上线时间另行告知),提交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二)报废更新的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取得时间,置换更新的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和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时间,均应在202611日之后,并于20251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611日之后在我省开具或办理。

(三)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予以调控。

目前,我厅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确定后将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s://swt.sc.gov.cn/sccom/tzgg/list.shtml)和四川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该实施细则为准。

 

四川省商务厅

20251231

责任编辑:区商务经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