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亿,其中失能老人约3500万,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问题,已成为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民生大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这标志着作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护险,正式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
此前,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已在2016年、2020年先后组织两批试点,探索长护险制度建设。十年来,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惠及330多万失能人员,为群众减轻照护费用负担超1000亿元,为全国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26日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就长护险的覆盖范围、缴费标准、保障待遇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权威解答。
一、什么是长护险?为何要建立?
长护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核心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简单来说,它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对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给予定期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并对所发生的照护费用予以报销。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举措,长护险的核心作用的是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既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家庭在照护费用和事务上的双重负担,让家庭成员从繁重的照护中解放出来,也能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长护险全面建制,坚持五大原则
《意见》明确,长护险制度建设将严格遵循五大原则,确保制度公平、规范、可持续:
覆盖全民:各地可先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最终实现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护险。
统筹城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统一建账、统筹使用,同一统筹地区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来自城市还是农村,均从同一资金池报销费用、享受待遇。
公平统一:不同统筹地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统一,促进各地区缴费责任和保障水平相对均衡。
安全规范: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财力可承受,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三、谁能参保?谁能享受待遇?
(一)参保人群:覆盖全民,分类参保
长护险坚持全民覆盖,参保人群涵盖各类群体,具体包括: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困难群体,由政府分类资助参保。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明确表示,人群覆盖上,可先从职工起步,再逐步覆盖至城乡居民,也可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同时纳入。
(二)享受条件:3个核心要求
《意见》明确,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能享受长护险待遇:
1.按规定参保缴费;
2.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
3.经申请通过专业机构评估认定。
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张西凡介绍,长护险制度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完善,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逐步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四、缴费多少?怎么缴?
《意见》明确,长护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挂钩,不同人群缴费方式不同,个人负担较轻,具体如下:
1.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各负担0.15%左右,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举例来说,月收入10000元的职工,个人每月仅需缴费15元,单位同步缴费15元。
2.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0.15%左右),缴费基数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举例来说,月养老金5000元的退休人员,每月仅需缴费7.5元。
3.未就业城乡居民: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费率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过渡到0.3%左右,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保政策,既可以按单位职工费率标准(0.3%左右)参保,由个人全额缴费,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不低于60%)确定;也可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缴费。
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护险的个人缴费,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
五、能享受哪些保障?怎么报销?
(一)保障范围:36项统一服务,3种照护方式任选
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通过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确保基金专款专用,真正用在失能人员照护上。
国家已制定统一的照护服务项目目录,将重度失能人员迫切需求的36项服务纳入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吸痰、导尿、常规换药等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每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操作流程和要求。
参保人可自主选择3种照护方式:一是居家护理,由定点机构派员上门提供服务;二是社区护理,在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就近接受非全日制照护服务;三是机构护理,入住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接受全日制照护服务。考虑到多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意见》明确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并在基金支付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报销规则:不设起付线,限额明确
长护险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体现权责对等:职工参保报销比例约为70%,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报销比例约为50%,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参保待遇。同时,为确保基金可持续,基金对每名待遇享受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六、推进时间表+申请流程
(一)推进时间表:2028年底实现全国基本覆盖
《意见》明确了长护险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基本确立,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建立;长护险从市地级统筹起步,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省级统筹;原试点地区需调整完善政策,逐步向国家规定靠拢,到2028年底基本完成过渡。
(二)申请流程:全国统一,线上线下均可办
长护险申请流程实现全国统一,做到“三个统一”(统一流程、统一表单、统一系统),异地也能享受待遇,具体步骤如下:
1.提交申请:失能人员或其家属可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或当地提供的线上办理渠道,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申请表、住院病历或诊断书等)。
2.审核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审核通过后,组织评估机构对参保人进行失能等级评估。
3.享受服务:失能评估通过后,经办机构与失能人员商定护理服务方式,制定护理服务计划,指导相关机构按计划提供相应服务。
目前,国家医保局正指导各地推进长护服务“线上办”“掌上办”,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开发的长期护理保险子系统,实现长护服务线上派单、上门服务智能打卡、服务时长自动记录,提升服务便捷度。
七、基金安全有保障,服务供给不断完善
为确保长护险制度稳定运行,《意见》明确,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针对长期护理服务隐私性强、监管难度大的问题,相关部门将积极探索毫米波雷达等新技术的应用,精准检测服务人员行为,提升监管精准度;同时,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常态化监管范围,将“假评估、假服务、假失能”纳入专项飞检,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在服务供给方面,目前全国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总数已达到1.2万家,约有37万名从业人员;截至2025年底,全国长期照护师人员总数已突破1万人,基本实现各省份均有持证上岗的长期照护师。国家还通过推动建立“长期照护师”新职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校企合作、订单定向培养等模式,促进专业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相匹配,未来还将研究探索把长期护理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助器具等纳入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服务供给。
从试点到全国推行,长护险的全面推进,不仅为失能人员及其家庭送去了福音,更补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短板。随着这项民生政策的落地生根,未来,失能人员将得到更专业的照护,千万家庭将摆脱照护困境,养老生活也将更有底气、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区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