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塑料制品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告。四川苍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塑料制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苍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德阳市罗江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区红玉路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厂区已建厂房,本次使用生产车间占地面积 1300 平方米,年生产塑料水果框4000t/a,塑料桶2000t/a,主要原料为聚乙烯颗粒新料、聚丙烯颗粒新料、聚丙烯颗粒再生料,其中聚丙烯颗粒再生料 2000t/a。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苍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区红玉路
联系人: 陈总 1360811602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旌湖路39号旌湖星辰5栋
联系人:黎工 18161323835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n6sW9Ji46gqlqd64gLeOQ?pwd=41n3 提取码: 41n3 。
六、公示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川苍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罗江生态环境局


